◆ 活動時間與地點:
(一) 報名日期:108年10月1日(二)上午九點開放報名~ 108年10月7日(一)下午六點截止
(二) 初賽日期:108年10月14日(一)~ 108年10月18日(五)
(三) 亞太交流-英文組臺灣區複賽日期:108年10月19日(六)
(四) 決賽日期:108年11月2日(六)
(五) 決賽活動地點:國立臺灣大學綜合體育館(臺北市羅斯福路四段一號)
◆ 報名網址:
活動網址:https://innoserve.tca.org.tw/
◆ 說明:
- 參賽作品必須是以開放資料或公開資料為基礎之創新應用,本分組不限制參賽團隊所使用之資料範圍或種類,但最終作品必須與桃園地區之在地居民或市政府業務有直接關聯。
- 作品型式可以是網站系統或智慧型手持裝置的應用程式,設計面向可以是針對桃園地區居民之日常生活所開發的智慧化工具,也可以是協助市政府業務執行的有利工具,抑或是利用機器學習及資料視覺化等技術,從大量原始資料中挖掘出對桃園有助益的高價值隱藏資訊。
- 參賽團隊之作品企劃書中,必須要明列所有使用之原始資料及其來源。且其原始資料至少必須符合下列兩項必要條件:
- 資料本身是以公眾授權所發佈,任何人皆可公開取得並自由運用。
- 資料必須是由具有公信力之組織所發佈,例如國內外之政府機關、學術機構或研究單位、政府合法立案之法人團體或社團組織。
◆ 報名資格:
- 凡具備全國高中職、大專校院及碩博士班學生身份均可參加。
- 每隊不超過8人,另需有1-2名指導老師。
◆ 評審遴選:
評審團成員由競賽委員會及桃園市政府廣邀產、官、學代表共同組成。
◆ 初賽評分項目:
| 評分項目 |
權重 |
| 關聯性 |
參賽團隊之作品與桃園居民或市政府業務之相關性,評選委員對此項目所評定之分數總平均未達 2 分者(四捨五入至整數位),該競賽作品不得晉級決賽,評分指引如下:
3 分:競賽作品針對桃園客製化設計。
2 分:競賽作品與桃園居民或市政府業務有直接關聯。
1 分:競賽作品與桃園居民或市政府業務有間接關聯。
0 分:競賽作品與桃園居民或市政府無關。 |
3% |
| 創新性 |
作品構想之原創性與獨特性。 |
40% |
| 衝擊性 |
作品對於桃園在地之影響層面深度與廣度,例如可能受影響人數之多寡、可帶來之經濟效益高低、對於桃園地區居 民或市政府可能產生之影響力等。 |
40% |
| 可行性 |
作品之設計構想是否可行,以及是否有達成預期成效之可 能性。 |
17% |
◆ 決賽評分項目:
| 評分項目 |
權重 |
| 資料運用程度 |
資料運用之廣度、深度與混搭程度。 |
30% |
| 作品完整性 |
作品之完成度與可用性,以及可否達到企劃書中所預期之目標成效。 |
30% |
| 作品可發展性 |
作品之可擴充性與未來發展之潛力。 |
25% |
| 說明展示能力 |
整體設計概念所呈現之系統性、邏輯性、精確性與完整性。 |
15% |
◆ 獎勵方式:
| 獎勵內容 |
備註 |
第一名(1名):新台幣60,000元
第二名(1名):新台幣20,000元
第三名(1名):新台幣10,000元
佳 作(2名):新台幣5,000元 |
- 所有獲獎團隊之指導老師及成員均可獲得由桃園市政府資訊科技局、經濟部工業局、教育部資訊及科技教育司及資管學會共同頒發的中英文獎狀乙紙。
- 得獎隊伍作品著作權屬該團隊,但需無償提供桃園市政府使用該作品與參賽文件資料等作為業務成果推廣使用。
|
◆ 聯絡方式:
大專校院資訊應用服務創新競賽委員會
聯絡人:邱智筠小組、劉光儀小姐、黃詩容小姐
聯絡電話:02-2577-4249#331、#356、#392
e-mail:erika@mail.tca.org.tw;ivy_liu@mail.tca.org.tw;mandy_huang@mail.tca.org.tw